产品质量合格率解析

时间:2024-08-07 20:52:17  作者:企业动态 浏览次数:

  产品质量关系国民生命财产安全,关乎国家形象。没有高质量的产品,就没有高质量发展。

  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的设计目的是准确评估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产品质量发展水平、主要特征和变动趋势。该指标对于实施宏观调控,全力推动我们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2008年,原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统计局成立质量指标体系设计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建立质量指标。2010年,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从2014年起,原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对外发布指标测算结果,并连续五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

  2019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8年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结果。

  目前,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已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发改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正在积极争取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作为单一性质量指标,结构简明、设计科学、可操作性强。这得益于指标设计之初确立的设计思路——以现有产品质量检验为手段,充分利用已有产品检验数据结果,在科学、可行的基础上,设计符合统计规律要求的产品检验抽样和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建立单一质量统计指标体系。这种设计思路的主要优点在于,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资源,数据来自第三方检验机构,统计测评结果可靠性和权威性高。

  产品质量合格率(英文缩写RPQ)是指质量合格产品在总体产品中所占的比率。实践中,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实施产品质量检测,计算判定为质量合格的样品数占全部抽查样品数的百分比。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建立了以市场抽检为主要信息来源,以互联网大数据为补充信息来源,以定期赋权计算、精准分析为重点支撑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全面监测工作体系,年均汇总产品质量数据30万条。

  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对象为制造业产品。测评范围是全国31个省(区、市)和制造业29个行业大类,其中29个行业大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不包括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各行业包括的产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试用)》确定。测评频率为每季度一次。目前,国家评估31个省(区、市)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各省(区、市)评估下辖市、区(县)的产品质量合格率。

  美国产品监管机构主要包括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美国消费者联盟(CU)等。FDA对其监管下的企业进行不定期不事先通知的抽检;CPSC每年抽检市场上一定数量的产品,调查因使用这些产品造成的伤害事件,并予以召回,产品类别涵盖除食品、药品、汽车、飞机等特殊商品之外的所有其他商品;CU每年抽检约8000种产品,主要涵盖家具家电、食品等产品,详细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在《消费者报告》杂志上发布。

  日本产品监管机构主要包括日本消费者保护会议、日本国民生活中心、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等;同时,政府指定很多民间检验机构参与产品抽检,民间机构检验结果受政府监督管理。经济产业省对其管辖的工业产品实行质量检验;厚生劳动省对进口和国产农产品进行定期执法监督抽查;农林水产省抽检国产农产品。

  欧盟产品监管机构主要包括欧盟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DG-SANCO)、欧盟委员会企业和工业总司(EIEC)、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瑞士通用公证行(SGS)等。各国政府各自拨款用作监督检查经费。对于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欧盟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抽样监督检查,各国政府也会定期或不定期委托检验机构抽检。欧盟采取了严格的市场准入措施,能够依据检测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和召回。同时,建立了快速反应的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系统,如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

  法国产品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农业和渔业部下属的食品总局(DGAL),经济、金融和工业部下属的消费、竞争和稽查总局(DGCCRF)、法国国际检验局(BV)、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等。DGCCRF会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例如年终节庆期间对商店出售的玩具进行抽检。

  德国联邦政府支持国家商品检验基金会(ko Test)每年三次确定检验主题,对主题涉及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累计已抽检10万余种产品,其中消费品占绝大多数。某种产品销售的越多,就越可能被列入抽检范围。同其他欧盟国家一样,检测结果予以通报并召回相关产品,并在《检验》杂志公布。

  产品质量合格率测算分为抽样检测、赋权计算两部分。在抽样检测部分,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对产品实施抽样检测。在赋权计算部分,以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分地区、分行业工业产值数据为权重,测算出“判定为合格的样品数占全部抽样样品数的百分比”。算法包含两层,第一是地区层面。以广东省为例,2018年广东省制造业29个大类中,电子通信行业产值最大,占全省总产值近30%,是全省主导产业,因此测算广东省产品质量合格率时,电子通信行业合格率所占权重也最大。广东省化学纤维行业产值最小,占比不到全省产值的0.5%,因此测算广东省产品质量合格率时,化学纤维行业合格率所占权重也最小。第二是行业层面。以汽车制造行业为例,2018年江苏省汽车制造行业产值最大,占全国汽车制造行业总产值的10%左右,因此测算全国汽车制造行业合格率时,江苏省汽车制造合格率所占权重最大。宁夏汽车制造产值最小,仅占全国汽车制造行业总产值的0.01%左右,因此测算全国汽车制造行业合格率时,宁夏所占权重最小。西藏汽车制造产值为零,因此测算全国汽车制造行业合格率时,西藏不占权重。此种算法结合地区经济特征衡量产品质量水平,有利于地方开展精准质量监管与提升。

  目前,产品质量合格率全面监测工作体系的数据来源有两个:一是总局的相关检验数据,如国家/地方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数据、国家(地方)监督抽查数据、食品质量抽查检验数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数据、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数据等;二是相关部委的数据,如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公安部门的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数据,农业农村部的兽用药品产品质量抽检数据,广电部门的新闻宣传类产品抽查数据等,每年数据汇总量近30万批次。

  产品质量合格率与监督抽查合格率虽然均采用抽样检测的方式,但二者性质完全不同。监督抽查以问题发现为导向,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投诉较多、预警问题较严重的产品,展开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抽检。测算结果往往比实际产品质量合格率低,指标设计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提升质量,不在于全方位反映地区和行业质量情况。据测算,每年产品质量合格率测算采用的30万个有效样本中,现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约占总量的37.48%,监督抽查仅仅是产品质量合格率测算所需数据的来源之一。

  从工作目标看,监督抽查对投诉较多、预警问题较严重的产品,展开有针对性的抽检。产品质量合格率是市场监管总局的宏观产品质量整体监测指标,科学、全面地反映全国制造业产品质量状况。从统计意义看,监督抽查合格率不设计抽样过程,而是针对一定时期内有关的质量热点、重点产品,通过抽样检验手段发现问题,问题发现越多越能反映监督抽查经费使用的有效性。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仅是对抽查产品检测结果的简单汇总,由于监督抽查种类每年进行调整,企业、产品也不固定,严格意义上属于工作指标,不属于统计指标。产品质量合格率遵循统计学要求,根据工业总产值的分布,按照“分层多阶段不等概率”抽样方法确定全国各省(区、市)抽样的行业、样品。产品质量合格率属于宏观管理领域的基础工作,需使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汇总分析检测结果,对发现行业、地区监管薄弱点和质量提升重点非常有效,可以作为“产品质量问题雷达”,为后续加强监管提供参考和依据。从结果运用来看,监督抽查结果要依法向社会公告,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要限期整改。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中单个样本的统计调查结果仅反馈给企业,用于质量状况分析研究,不合格结论不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在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对实施政府宏观调控,全力推动我国经济由快速地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具备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是产品质量合格率全面的评估了全国制造业,分地区、分行业制造业的产品质量发展水平、主要特点和变动趋势,对准确了解和掌握全国制造业产品质量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质量提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二是有利于提高市场监管效率。目前一些行业和地区产品质量短板问题仍较突出,例如2018年车用灭火器网购样本合格率仅为46.67%,电蚊香液/片网购样本合格率仅为60%,儿童家具实体店购买样本合格率仅为76.32%。通过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工作,可以作为监管措施的抓手,及时发现问题产品,提升监管效率。三是有效支撑地方政府绩效考核。2014年~2017年,该指标连续四年在国务院对地方政府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中占据较大权重,将质量指标纳入政府各项考核中,促进了地方政府重视质量提升。同时,该指标也支撑了国家统计局、发改委、中组部等多个相关部委开展的绩效考核工作。对全力推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4年~2018年,产品质量合格率逐年上升,但上升趋势不断收窄。五年合格率测算值分别为92.53%、92.90%、93.42%、93.77%、93.93%。2018年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稳中有升,产品质量合格率同比增长0.16个百分点。分板块来看,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优于中、西部地区,区域产品质量差异特征明显。

  居民消费水平较高、人均GDP较高的地区,公众质量意识较高,产品质量合格率普遍较高。反映在三维地图中,底色表示合格率,橙色和紫色柱形分别表示GDP、居民消费水平,合格率高的地区居民消费水平也高。

  根据历年测算结果,全国31个省(区、市)产品质量存在“两极分化”趋势,合格率整体呈现“东高西低”的区域聚集特征。2018年,31个省(区、市)产品合格率“两极分化”趋势有所减弱,最高、最低省份间合格率仅相差5.14%。京沪津渝4个直辖市产品质量合格率继续大幅领跑全国;闽粤、鄂皖黔、东三省从南到北形成三块“合格率高地”;西部、华北地区是“产品质量洼地”,质量水平偏低,且波动较大。

  按照国家统计局《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9个制造业行业中,每年有14至18个行业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值。2018年,17个行业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数量与上年持平。运输设备、饮料制造、化学纤维、烟草制品4个行业合格率高于98%,服装制造、电气机械、通用设备、家具制造4个行业合格率连续两年低于90%。15个行业合格率较上年有所提升,其中电子通信、通用设备等9个行业升幅超过2%。

  一是部分产品质量仍存在较大问题。2018年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结果显示,全国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在橡胶制品、阀门、紧固件、输水管、箱包、眼镜等产品。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品,也有基础工业品。部分产品检出不合格项目较为集中,如服装(纤维含量)、家具(结构安全)、小家电(骚扰电压、能效等级)产品。未来将针对高频不合格项目开展集中质量提升工作。还有部分产品检出不合格项目较为分散,如橡胶制品(耐液体试验、脆性温度、低温曲挠性能、臭氧老化试验、撕裂强度等)、眼镜(棱镜度偏差、标志、紫外透射比τSUVA、光透射比τV、镜腿长度偏差等)产品。未来将针对整个行业开展质量提升工作,提升全产业链质量水平。

  二是消费品质量与价格密切相关。监测结果显示,高质量的产品一般价格也相对较高。例如,300元以下的家装内墙漆合格率仅为85.71%,600元以上的内墙漆合格率基本稳定在100%;200元以下的电水壶合格率不到75%,200元以上的电水壶合格率稳定在80%以上。从购买途径看,实体店购买产品质量好于网购,合格率相差10个百分点左右。部分厂商“电商专供”生产线与实体店确有差别,且化妆品、尿不湿等产品存在“真假混售”情况。此外,在价格区间的两极(极其廉价的产品、高端高价产品),实体店与网购合格率差别不大。

  三是不合格产品的品牌、区域聚集特征明显。不合格消费品多数聚集于特定品牌,不合格工业零件主要聚集于特定地区。例如,智能灯具抽查6省30批次产品,涉及13个品牌,测得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品中有两个品牌占比较大,分别占28.57%、21.43%。螺栓螺母抽查6省70批次,56批次不合格,62.5%的不合格品来自某省产业聚集区。

  四是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产品伤害问题多发的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较低。产品伤害风险突出的产品,合格率也较低,测算值平均不到80%。例如,儿童背包合格率41.67%、儿童家具53.33%、电磁炉72.22%、电吹风65.56%、电水壶78.33%。此外,上述产品也存在检测标准低的问题。现行标准仅规定产品的安全、环保等基础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旦改变使用环境,会出现大量不合格(例如某品牌木质地板甲醛释放量标准要求为0~1.5mg/L,常温下实测值为1.3mg/L,30摄氏度高温实测值为2.2mg/L,高温下甲醛释放超标)。距离筑牢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防线,还有一定差距。提升合格判定标准、反哺技术进步与质量提升迫在眉睫。

  五是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同一批次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引起包括生产地、销售地在内的多地检出不合格产品。问题产品流入、流出特征明显。例如,我国橡胶制品主产地在河北、山东、江苏等地,而橡胶制品不合格在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五省(区)高频检出;旅行箱包主产地在广东、浙江等地,不合格在福建、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等多个省(区、市)高频检出。

  针对合格率测算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共性突出问题,已通知对应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防范。同时,已采取网上公示、定期宣传等多种措施向消费者提示风险,以减少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未来的产品质量监测与提升工作中,将从质量监测工作改进、推动产品质量高质量发展两个方面,完善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体系。在推动产品质量高质量发展、促进质量提升方面,一是通过网络宣传、科普等方式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根据监测结果,质量好的产品价格普遍较高。未来将引导消费者增强正确的质量意识,兼顾产品价格与质量。建议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面向公众的质量安全平台(网站、公众号等),主动公开不合格产品类别、品牌等详细信息,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同时,探索建立消费品指导价格,避免因公众盲目追求低价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二是针对产品质量风险集中的品牌、区域,精准监管、及时施策。针对不合格品多发的品牌,采用网络曝光、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增强企业质量意识;针对确实缺少质量提升手段与能力、内部质量管理混乱的品牌,提供质量管理咨询扶持。针对合格率较低的区域,加大质量监测频率与抽检力度,由市场监管部门定时向公众通报质量安全信息,严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针对关系民众安全的产品保持高压监测态势,严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些关系民众人身安全的产品质量风险较大,问题频发。例如小家电、医疗用具。特别是在一些小家电、工业紧固件产业聚集区,因中小型企业较多,部分小企业质量管理欠规范,质量抽检不合格频发。针对合格率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开展针对各产业聚集区的集中整治与质量提升行动,敦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技术,对中小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咨询与扶持。

  在质量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方面,一是逐步提升合格判定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当前合格率监测工作中发现,个别省份产品的合格判定标准较低,部分产品合格判定标准与国际标准要求相比,有较大差距。检测结果合格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未来将促进国内产品质量检验依据统一,使国内标准与国际逐步接轨。二是继续完善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工作制度。对西北、东北地区抽查批次少、数据波动大的省市,适量增加调查样本量。同时,依据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逐步完善合格率监测工作的各项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使各省(区、市)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工作更加规范。三是继续规范合格率调查工作程序,对可能存在检测项目与标准更新不及时问题的地区,抽取一定量的检验报告,定期检查工作规范性。

  九、产品质量合格判定标准如何制定?我国产品质量合格判定标准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处于什么水平?

  标准是质量的基准线,目前我国产品质量合格判定标准依据“被检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质量承诺”。截至2019年3月底,已汇总了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编号13-41,共29个大类制造业行业、500余类产品的合格判定准则。

  根据国家标准委发布的首批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对比结果,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国外标准相比,总体水平并不低,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处于同一梯队,部分消费品安全标准指标甚至高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处于世界前列。但是,仍有部分产品合格判定标准较低,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个别技术指标上,国内标准缺乏类似国外跨领域、全产业链的通用要求。例如,欧盟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累计发布的清单有169种化学物质,物品中含有任何一种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的含量超过0.1%,就有告知消费者的义务。而我国国家标准仅针对8种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作出了限量要求,且未制定跨行业的化学品管控标准。二是一些产品的合格判定标准对极端使用环境考虑不充分,例如,某品牌木质地板的甲醛释放量标准要求为0~1.5mg/L,常温下实测值为1.3mg/L,30摄氏度高温实测值高达2.2mg/L,高温下甲醛释放超标。某品牌移动电源的有效输出容量标准要求为“不低于额定容量,且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应不爆炸、不泄气、不起火、不漏液、不破裂”,额定容量为6500mAh,常温下有效输出容量为6566.6 mAh,低温下有效输出容量仅为6281.2mAh,低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未达到标准要求。

  同时,国内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重视程度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对发达国家企业而言,国标往往只是个进入门槛,为适应市场竞争,追求更高水平的企业标准要求更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自2014年以来开展的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比对行动结果显示,目前国标3816项消费品安全技术指标中,有3000项与国际要求一致,总体标准较高,但是国内的企标从数量和质量上都较国外有一定差距。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市场监管总局“大市场、大监管”的背景下,随着产品质量的提升,进一步推动了国人的消费升级。群众对制造业产品质量的期待,逐渐从“够不够”转向“优不优”。未来,我国标准将不断与国际接轨。随着标准的提升,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基准也会提升,产品质量合格率的判定标准将越来越严。